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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行为的界定

2020-08-03 15:38:55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行为的界定

1.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概念

(1)所谓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2)上市公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①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②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③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④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2.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标准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期末资产总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行为的界定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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