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承兑
提示承兑期限 |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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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的记载事项 |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 (1)承兑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承兑文句(“承兑”字样)以及签章 (2)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 承兑日期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则以承兑人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的第3日为承兑日期 | |
承兑的法律效力 | (1)承兑人是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2)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3)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在持票人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应向持票人付款 (4)持票人即使未按期提示付款或者依法取证,也不丧失对承兑人的追索权 |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承兑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定日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立即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B.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C.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D.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提示承兑
【答案】BCD。
解析:A项,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故本题选BC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承兑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