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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经济法》第九章知识点及练习题:票据权利的取得

2020-08-25 13:57:24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根据往年的注会考纲变化情况来看,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票据上的签章方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自然人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②法人和其他单位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提示】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票据行为的代理

票据代理行为的有效要件:①须明示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并表明代理的意思;②代理人签章;③代理人有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 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答案】A。

解析: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故本题选A。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票据权利的取得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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