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完全是可以根据先进行一轮系统复习,再根据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1年CPA《经济法》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法律关系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部分构成。
基本构成 | 概念 | |
1 | 法律关系的主体 | 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
2 | 法律关系的内容 | 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
3 | 法律关系的客体 |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类别 | 解释 | |
1 | 自然人 | 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
2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名义从事法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
3 | 国家 | (1)特定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2)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 (3)在国内法上,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债、成为国家所有权关系主体)。 |
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 | 权利 能力 |
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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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18周岁以上的公民。 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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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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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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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 |||
法人 | (1)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成立时同时产生,到终止时同时消灭。 (2)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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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类别 | 常见例子 | |
1 | 物 | 如森林、土地、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 |
2 | 行为 | 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
3 | 人格利益 | 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
4 | 智力成果 | 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
【例题·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
C.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
【答案】D。
解析:选项A: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选项B:外国人也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选项C: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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