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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委托代理

2019-05-23 14:11:06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经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委托代理

1.由于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因此,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在授权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3.委托授权为不要式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授权方式。

4.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解释】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在“内部”可以向被代理人追偿。

(例题)

【多选】下列关于代理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

D.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负补充责任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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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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