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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经济法第三章考点(1):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2019-09-02 14:28:28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了冲刺备考阶段,在冲刺阶段备考cpa的时候应该求精而并非求多,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为了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有侧重点地进行备考,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特意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注会经济法第三章考点(1):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详情如下:

【cpa经济法考点】--- 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1.登记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登记对抗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例题•单选题】

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注会经济法第三章考点(1):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会计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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