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忠实义务

2019-09-17 15:02:41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到了冲刺备考阶段,在冲刺阶段备考cpa的时候应该求精而并非求多,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为了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有侧重点地进行备考,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特意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忠实义务,详情如下:

cpa经济法考点】—— 忠实义务

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的管理层应当以公司或者整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主要适用于存在利益冲突的场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案】CD。

解析:公司章程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忠实义务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cpa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下一篇 如何备考2024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