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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会计》第二十章知识点及练习题:负债的计税基础

2020-09-22 16:38:59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可以根据2020注会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会计》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项目 税法规定 备注
预计负债 若税法规定,未来发生时可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0 售后三包
若税法规定,未来发生时不可扣除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债务担保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
税法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基础=0 房地产企业
税法也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无差异)
一般企业
应付职工薪酬 扣除限额内可以扣除,超限额的部分在当期和以后期间均不允许扣除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扣除限额内可以扣除,超限额的部分准予在以后期间扣除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职工教育经费
于实际支付时才可以扣除 计税基础=0 辞退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
递延收益 收到政府补助,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基础=0
收到政府补助,税法规定免税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其他应付款 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行政性罚款、滞纳金

【负债的计税基础 】练习题

【单选题】甲公司于2×19年6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 000万元(采用总额法核算)。至2×19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10年。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2 000

B.1 900

C.0

D.100

【答案】C。解析: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允许抵扣。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0。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会计》备考知识点以及注会练习题:负债的计税基础 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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