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各位注会考生可以根据2020注会新大纲进行相应的备考调整。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会计》备考知识点及练习题,详情如下:
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负债项目 | 税法规定 | 备注 | |
预计负债 | 若税法规定,未来发生时可税前扣除 | 计税基础=0 | 售后三包 |
若税法规定,未来发生时不可扣除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
债务担保 | |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 |
税法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基础=0 | 房地产企业 |
税法也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无差异) |
一般企业 | |
应付职工薪酬 | 扣除限额内可以扣除,超限额的部分在当期和以后期间均不允许扣除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
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
扣除限额内可以扣除,超限额的部分准予在以后期间扣除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 职工教育经费 | |
于实际支付时才可以扣除 | 计税基础=0 | 辞退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 | |
递延收益 | 收到政府补助,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计税基础=0 | |
收到政府补助,税法规定免税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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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 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永久性差异) |
行政性罚款、滞纳金 |
【负债的计税基础 】练习题
【单选题】甲公司于2×19年6月1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 000万元(采用总额法核算)。至2×19年6月30日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10年。假定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2 000
B.1 900
C.0
D.100
【答案】C。解析:该政府补助不属于免税项目,税法规定,该项政府补助在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允许抵扣。2×19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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