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财务报表目标投资的初始计量,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知识点: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取得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规定: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但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 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但不包括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 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该部分费用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权益性证券 的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7-4】 20x6年3月5日,A公司通过增发9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 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该9 000万股股份的公允价值为15 600万元。为增发该部分股份,A公司向证券承销机构等支付了 600万元的佣金和手续费。假定A公司取得该 部分股权后,能够对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A公司应当以所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账务处理为:
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应冲减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 账务处理为:
(3) 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 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的规定确定。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了解投资的初始计量
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会计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知识点: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的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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