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在即,不知道各位注会考生打算如何利用国庆长假进行备考呢?中公财经研究院老师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国庆长假冲刺备考计划,详情如下:
进度 | 内容 |
第一天 | 增值税征税范围与税收优惠 |
第二天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与征收管理 |
第三天 | 一般计税方法-进项税额的计算 |
第四天 | 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的计算 |
第五天 | 一般计税方法-不动产专题 |
第六天 | 一般计税方法-政策的总结 |
第七天 |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般计税方法-不动产专题
一、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管理办法
1.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计税方法 | 计算公式 | ||
简易计税5% | 非自建 | 差额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预缴税额=应纳税额 |
自建 | 全额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预缴税额=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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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9% | 非自建 | 全额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
自建 | 全额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按5%征收率(具体计税方法同简易计税方法)。
3.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计税方法 | 计算公式 |
简易计税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预缴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
一般计税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预收款÷(1+9%)×3% |
三、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计税方法 | 计算公式 |
简易计税 | 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出租,可选简易征收5%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5%)×5%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5%)×5% |
一般计税 |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9%)×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1+9%)×3% |
个人住房 |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
四、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情形 | 计算公式 |
简易计税 |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分包款)÷(1+3%)×3% 应纳税款=预缴税额 一般纳税人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可选简易计税 |
一般计税 | 销项税额=含税全价÷(1+9%)×9%-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预缴税款=(含税全价-分包款)÷(1+9%)×2% |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国庆长假考前冲刺备考计划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注会考试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培训网,扫码进群,还可不定时领取群内注会备考的惊喜礼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