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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税法》第五章备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2020-06-02 14:40:12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优惠 具体内容
免征优惠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2008年10月9日起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8.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9.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10.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11.对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2.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取得的下列中奖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征优惠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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