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关税
税种 | 纳税人 | 税率 | 计税依据 | 税收优惠 | 征税管理 |
关税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 1.税率设置与适用 2.税率运用 其中:区分 进口转关——指运地; 出口转关——启运地。 |
1.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 2.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货价+运输费+保险费 3.保费=(货价+运费)×3‰ 4.区分6项调整计入与6项不计入 |
1.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在海关放行前损失货物;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5.暂时免税: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特定货物; 6.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关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关税滞纳金计算(0.5‰) 5.一退一补三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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