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事项 | 备注 |
纳税期限 |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签发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出租出借: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出让、转让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次月起 (未约定交付时间的,合同签订次月起) 新征用非耕地:批准征用次月起 新征用耕地: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 |
纳税地点 | 土地所在地,省内跨地区使用土地,纳税地点由省级税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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