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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CPA《税法》第十一章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2020-08-18 09:35:05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常规免税 限期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5)其他减免税情形
①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②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③长期来华定居的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6)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8)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12)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税
(1)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为各位考生做的相关整理,想了解更多2020年注会备考知识点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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