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为了帮助各位注会考生能够更好的对注册会计师知识点进行梳理,中公财经注会小编为各位考生准备了一份2020年CPA《税法》备考知识点,详情如下: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清算单位
项目 | 注意点 |
税收优惠 |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的全部增值额计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房屋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纳税期限 | 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办理 |
纳税地点 | 房地产所在地(坐落地)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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