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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08-25 13: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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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频】高频

【难度】较难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6练习题节选】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先生,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每月工资9800元。

要求:计算全年工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全年工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800-3500)×20%-555]×12=8460(元)

【练习题节选】赵教授本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3200元、教授津贴6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420元,按规定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一金”1455元。

【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3200+6000-1455-3500=4245(元)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245×10%-105=319.5(元)

【例10-2】假定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含税工资收入10400元人民币。

【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10400-4800=5600(元)

(2)应纳税额=5600×20%-555=565(元)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7年注会1元考试报

2018年注会全国开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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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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