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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2017-09-04 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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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考频】适中

【难度】较难

居住时间 境内工作期间 境外工作期间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免税 × / 董事、高管 ×
90日(或183日)~1年 × / 董事、高管 ×
1~5年 免税
5年以上
居住时间 税额计算公式
90日(或183 日)以内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90日(或183日)~1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5年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举例】菲利浦是英国人,2017年1月1日受英国总部的委派,到其设在中国的外资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9月在境内工作天数为16天,当月英国总部发放工资35000元人民币,中国子公司支付工资10000元人民币,请计算该月应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5000+10000-4800=40200元;应纳税额=(40200×30%-2755)×16÷30=4962.67元。

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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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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