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是紧张复习阶段,报考税法的考生们,今天中公小编要讲解的是CPA税法知识点:应税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在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考试大纲中要求为熟悉等级,相对来说比较重要。考点本身属于计算性考点,容易命制主观题,更加突出了其重要性。近5年的考试情况也体现出这一规律。考试频率相对较高,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计算类试题均居于主导地位,偶尔结合概念判断出现在问答型试题中,难度大多为中等。本考点单独命题分值通常为1-2分,但容易结合消费税章节其他内容形成6分的计算问答题。因此,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本考点需要理解透彻,概念要能熟练区分,公式要能灵活运用。
一、委托加工的定义判断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注意:委托方和受托方各自提供的材料需要关注。
委托加工一定是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起主要作用,不能从受托方那里去买。受托方只是起辅助作用,一定不能把自己的材料以任何形式给委托方。因此,在遇到判断是否属于委托加工时,一定要注意委托方是不是起了主要作用。一旦受托方先把原材料卖给委托方或者以其他形式给了委托方,相当于委托方与受托方进行了销售,就需要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了。
二、代收代缴税款的考查
注意:受托方的类别→是个人还是单位?再销售价格→原价还是高价?
首先要注意受托方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此时不需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如果是单位,则需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考试时,要注意受托方的类别,防止出错。其次,要注意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再对外出售时的价格。如果再对外出售时,出售价格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则需要继续缴纳消费税。考试时,往往会在此处设置陷阱,一定要注意再出售时的价格。
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同类消费品价格;计税依据;加工费的范围
组成计税价格能否正确确定,直接关系到消费税计算。在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时,首先要看是否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只要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直接运用,不再使用组价公式进行计算;若没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才考虑利用组价公式进行计算。其次,要注意应税消费品属于从价定率还是复合计税。若为复合计税的消费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一定不能忘记把定额消费税计算到分子当中,否则消费税数额会变少。在计算最终消费税的时候,也不能把定额消费税的部分忘记计算。最后,要注意“加工费”的范围。加工费不仅仅是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代垫的辅助材料费用也要包括在内,但不包含增值税,不能出现遗漏与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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