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是紧张复习阶段,报考税法的考生们,今天中公小编要讲解的是CPA税法知识点:委托加工
定义: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
与委托加工相关的税金缴纳:
1、增值税
2、消费税
并非所有的委托加工都要缴纳消费税,只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才有消费税这一说。那么在委托加工环节已经征收过消费税了,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再销售的,还要缴纳消费税吗?这分两种情况:
(1)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如果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是个半成品,需要再加工,那么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
4、印花税
委托加工业务,一般都会有合同签订,而这个合同同时也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如何征收?分两种情况: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材料和加工费分别记载的,分别按购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贴花;未分别记载,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2)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5、企业所得税(委托加工业务收入和成本及费用都是要进利润表的,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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