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正是紧张复习阶段,报考税法的考生们,今天中公小编要讲解的是CPA税法知识点: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中要求为掌握层次,属于最高级别,需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近5年的考试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特点----除了2015年没有直接考查该考点之外,其余年份均对该考点进行了直接考查。
一、如何判断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是否征收消费税
看用途
具体分析:只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一种情况是不征收消费税的,其余所有情况均要征收消费税。考试中往往会通过如下方式设置干扰项:①同一种产品中,不同批次用途不一样。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题干表述,只有“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才不征收消费税,其他情况均要征收。不仅要熟记原文,还要关注教材上的具体举例以及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最终做出准确判断。②用于其他方面中较为冷门的用途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混合,设置干扰项。对于其他用途中的“集资、广告、样品、用于非生产机构”,最容易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混淆。考生在阅读教材时,一定要注意教材中提到的其他方面用途的具体举例。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①价格 ②数量
具体分析:对于价格而言,如果出现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情况时,需要按照销售数量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计税价格。现阶段练习题基本就在这个难度,组成计税价格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涉及到,但考生不能忽略。组成计税价格一旦考查,至少可以出一道6分的计算问答题,相关的公式还需要适当记忆,防止出现冷门考点时措手不及。对于数量问题,需要大家回顾消费税计税依据中有关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确定的内容,准确记忆各种情况下的销售数量的确定原理,真正掌握该考点。
推荐阅读:
点击加入2018注会备考交流群>>和学霸探讨学习!


微信:注册会计师 微博:@中公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