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个税改革到底改了什么?有哪些会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又给我们带来了哪些好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怎么扣除,能帮我们省多少钱?中公会计为您整理了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个人所得税六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在2018年12月份正式出炉,其中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一个热议的话题,即使是对于中产阶层而言,如果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也会承担较大经济压力,更有甚者造成家道中落、负债累累,更别说是一般的低收入的家庭。将大病医疗承担的费用抵减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虽然不会直接降低医疗的费用,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负担,绝对是一项实在的好政策。接下来我们对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详细的解读。
1.前提:一定是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累计超15000元才可以。
2.金额:针对扣除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累计超15000元,在80000元的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3.在谁的收入额里扣:患病者本人或其配偶;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话,可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4.提供资料: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凭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几个例子:
2019年小张(30岁无配偶)突发严重疾病,扣除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60000元。那在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多少?在谁的收入中抵扣?
解答:2020年汇算清缴时,实际支出超出15000元的部分是45000元,小于80000元,直接据实扣除4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在小张的收入中扣除,即使小张患病当年收入较少,也不能在其父母中的一方收入中扣除(因为小张已成年)。
2019年小张的丈夫突发严重疾病,扣除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98000元。次年2020年病情好转扣除医保报销后实际支付13000元。那在2020年和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关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是多少?在谁的收入中抵扣?
解答:2020年汇算清缴时,实际支出超出15000元的部分是83000元,最后只能扣80000元,超出的3000不允许扣除。2021年汇算清缴时,实际支付13000元,不足15000元,因此不得扣除,上一年未扣除的3000不能放在2021年汇算清缴的支付基数中。可以由小张的丈夫抵扣其收入额,如果小张的丈夫在患病期间内收入较少,也可以在小张的收入中扣除。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更多个税改革政策解读,中公会计小编将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大家有任何关于个税改革的疑问也可以和我们咨询哦!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注会培训班正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备考计划。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