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八章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2019-07-22 14:47:01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税法》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八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购税的征收范围由国务院决定。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2009年)

A.购买使用行为

B.进口使用行为

C.受赠使用行为

D.获奖使用行为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法》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及相关例题,点击下方图片即可获得中公研究院根据2019《税法》新大纲为各位考生准备的注会备考宝典|新大纲知识点手册。

注会考生必不可少的通关秘籍,点击图片即可获取↓↓↓

 

【答案】ABCD

【解析】车辆购置税的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码进群,不仅可以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备考伙伴,还可以领取不定期的注会惊喜礼包哟!最后,中公小编也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2019年的注会考试!

小编推荐:

2019注会考试《税法》7月份备考计划

2019年注会考试全国各地区报名人数汇总(持续更新)

2019年全国各地注会考试地点安排详情汇总(全部更新!)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七章知识点:税率、计税依据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