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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其他税收执法权

2019-08-05 16:15:00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其他税收执法权,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其他税收执法权,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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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除上述税收执法权的几个方面之外,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还享有其他相关税收执法权。其中主要的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等。

税务行政处罚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法尚未构成犯罪,但应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行为实施制裁措施的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对于保证国家税收利益,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有重要作用。税务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税务 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2019年注册会 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其他税收执法权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知识点:其他税收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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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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