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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2019-08-07 12:01:01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免税项目,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 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类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 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 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 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免征增值税。

  2. 避孕药品和用具。

  3.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019年注册会 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免税项目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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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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