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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纳税期限

2019-08-07 13:54:04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纳税期限,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纳税期限,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所帮助。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在明确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还需要掌握具体纳税期限,以保证按期缴纳税款。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通知”,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 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根据“营改增通知”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019年注册会 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纳税期限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注会税法知识点--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二章知识点: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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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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