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是否了解纳税期限, 中公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9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三章知识点:纳税期限,希望对大家的注会税法备考有所帮助。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 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中公财经线下课程还是线上课程都在积极开展中, 考生了解纳税期限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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