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注册会计师
 

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4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9-09-18 16:29:28  

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4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44】——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计征: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计征: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经典习题•单选题】

某企业进口设备一台,应付价格为200万元,其中包含进口后的技术服务费10万元。另外支付购货佣金5万元、经纪费8万元、买方负担的包装费4万元、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13万元,则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关税为( )万元。(关税税率为20%)

A.40.40

B.40.60

C.44

D.46

【答案】A。

解析:应纳关税=(200-10+8+4)×20%=40.40(万元)。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44):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2019cpa税法考试考点(43):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下一篇 202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如何备考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