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45):关税强制执行,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45】—— 关税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
2.强制征收: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经典习题•计算题】
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CIF成交价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核属实的进口后装配调试费30万元,该货物关税税率10%,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该货物于当年1月28日缴纳税款。则该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滞纳金多少元?
【答案】关税完税价格=600-30=570(万元);应纳关税=570×10%=57(万元);应纳滞纳金=57万元×0.5‰×4=1140(元)。
解析: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完税,该公司应于1月24日前纳税,该公司28日纳税滞纳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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