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3):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优惠,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63】—— 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优惠
这里的非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经典习题•单选题】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2018年)
A.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B.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C.外国金融机构向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D.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答案】C。
解析:AB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小编关于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3):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优惠为各位考生做的整理,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税法的相关备考资料请关注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本站会持续为广大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