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会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注会备考的冲刺阶段,所以我们在这一阶段必须要挑出考试的重点。中公注会研究院的老师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19cpa税法考试知识点(68):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详情如下:
【cpa税法考点68】—— 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
范围 | 税率 |
1.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2.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所得;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4.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5.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提示】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
20% |
【经典习题•多选题】
张某在足球世界杯期间参加下列活动所获得收益中,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4年)
A.参加某电商的秒杀活动,以100元购得原价2000元的足球鞋一双
B.为赴巴西看球,开通手机全球漫游套餐,获赠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部
C.参加某电台举办世界杯竞猜活动,获得价值6000元的赴巴西机票一张
D.作为某航空公司金卡会员被邀请参加世界杯抽奖活动,抽得市价2500元球衣一套
【答案】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偶然所得相关内容,选项A、B,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D,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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