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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第三章知识点:函证过程的控制

2019-05-29 10:41:07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距离我们越来越近,不知道各位考生在备考注会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注会,中公小编针对《审计》科目为大家整理了如下知识点:

第三章 审计证据

【知识点】函证过程的控制

函证发出前的控制(掌握基本观点)

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地设计询证函,并充分核对各项资料,具体包括:

1.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一致,比如,针对银行存款的函证,需要银行确认的信息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等保持一致。

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被询证者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可以执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拨打公共查询电话核实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2)通过被询证者的网站或其他公开网站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3)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相关合同等文件核对;

(4)对于供应商或客户,可以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收到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对方单位名称、地址进行核对。

(例题)

【多选题】下列有关函证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

B、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

C、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其直接发出

D、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答案见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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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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