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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2019-11-19 18:27:36  

本条信息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的公告,其详细内容,中公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8日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的公告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3987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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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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