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财税法规库
 

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2019-12-23 11:02:04  

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天然就希望多赚钱少交税。为此不少企业铤而走险,假账、两套账、假发票等等手段层出不穷,会计也因此冒着风险。但实际有些企业对于所得税税收优惠利用不充分,导致多交了税而浑然不知。下面中公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各个行业、各个地方还有一些特别的税收优惠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好,少碰法律底线。

以上就是中公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所得税税收优惠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相关内容分享,想要获取更多所得税相关,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财税法规库”,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所得税税收优惠之残疾人安置加计扣除
下一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