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
及准考证打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青海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就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疫情防控重点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青海省信康码”微信申领信用健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要认真阅读上述疫情防控重点及注意事项,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与考试当天第一场考试入场前提交,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3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进入考点。
7、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在进入考场(点)前必须佩戴口罩,在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出现身体不适,经专业人员初步筛查后,考生佩戴口罩后可以继续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