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这个行业中,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就更加需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纳税申报热点是申报增值税时提示金三系统中《加计抵减台账》上期第8栏“期末可计提额是?
问:因公司业务涉及加计抵减,每期申报都进行足额的加计抵减,但本期应申报加计抵减是2476.72*10%,即247.67元,但在申报填列附表四时提示: 您加计抵减“本期发生额”填报的最大值为“ 4719.86元” ,请依据您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填写。 “4719.86元”的取值数据为:本期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2476.72】*金三系统中《加计抵减台账》本期第2栏“适用加计抵减率”【10%】+金三系统中《加计抵减台账》上期第8栏“期末可计提额。”【4472.19】 请问为什么会有上期可计提额?这个数在哪里可以查询到?或者怎么确定自己是否足额申报了加计抵减?
答:根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
(二)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建议您确认上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加计抵减项目的期末余额数据是否正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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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申报增值税时提示金三系统中《加计抵减台账》上期第8栏“期末可计提额是?
文章来源:http://fujian.chinatax.gov.cn/gzcy/nszx/detail.htm?id=5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