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税,为什么不能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规定: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二十九)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增值税申报表问题
文章来源: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afe94a48ceb5482c8ecc4395ba3f1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