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协议转让,直接通过中登公司划转股票,其中送转股的股票股利是否需要进行红利补扣税,需要如何纳税?
贵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符合下列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后涉及红利补扣税
文章来源:http://fujian.chinatax.gov.cn/gzcy/nszx/detail.htm?id=58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