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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收取10年房屋租赁收入,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

2021-03-15 15:54:55  

一次性收取10年房屋租赁收入,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问:公司一次性收取了10年房屋租赁收入200万元,并开具了9%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能否分期确认收入,如果能,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如何填报?

答: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五)利息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相关收入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反映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利润总额”等行次。建议您参考上述规定及填报说明,具体事宜您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一次性收取10年房屋租赁收入,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

文章来源:https://henan.chinatax.gov.cn/eportal/ui?pageId=957d32d8af474a6d9890f161b3dfc1d3&msgDataId=58ff75779c1d46398746ffb049cb20c5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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