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我们做出了解答,下面,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来看看官方是怎么回答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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