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经营中的企业必定会发生业务往来,而企业之间友好商业关系的维护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这种关系的维护工作一般是由我们的商务人员去做,无非就是给人家送个礼,请人家旅个游这样...在轻松愉悦的状态下,生意就谈妥了!
可你能会问了,这跟我们财务人员有什么关系呢?
身为财务人员,身负企业税务申报的重任,我们要知道这些关系维护背后的开销,也就是——业务招待费,千万要记得代扣代缴个税!
在今年大幅度的减税减费政策下,税务稽查工作也日益紧张起来。
为什么把业务招待费拿出来单说呢?那是因为税务局在稽查时,对这块非常关注。然而很多企业,他们的会计在实务中实际并没有做到业务招待费的代扣代缴。
身为财务人员,应该也听过“圈内”的某位由于没有做业务招待费的代扣代缴工作,被查到了!结果——补缴个人所得税并接受罚款的税务处理。
如果你还是对此表示不解,咱们不妨看看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规定很清楚,那你做到了吗?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公司”没有做代扣代缴工作就“跟风”,身为一个合格的会计人我们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跟老板讲明白,说清楚!业务招待费支出,千万要记得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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