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会计实操
 

外单位人员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2021-01-19 11:39:49  

会计人员在进行日常核算时一定遇到过这个的问题,外单位人员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实际上,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费用类型。下面会计考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

像法律顾问、评审会的专家等外单位人员来本单位工作产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区分情况,如果相关费用是因公司产生的费用,这类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例如,评审会的专家到单位产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如果在该专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这类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而且该费用与该专家的实际情况相符,那么无论专家提供的发票台头是公司还是个人,都可以作为差旅费来进行的报销。但是,如果是专家的工作餐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工作中的一日三餐,我们认为并不属于再生产劳动力的范畴,一般此费用是由个人承担的。但如果可以认定为是工作中的加班餐或误餐,那么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费用来报销。

但是在报销时,会计并没有办法仅仅凭借餐饮发票来认定属于哪种费用,来判断是否可以报销,一般会计需要结合其他相关凭证来加以判断。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大家了解,是否可以报销,我们并不能将发票类型和发票台头作为唯一的判断依据。在会计处理上,我们并不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名和税号一致,这是税务总局的要求。

所以,在进行费用是否可以报销的判断时,还要判断业务实质。

来源: 中公财经

上一篇 如何区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场景?
下一篇 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合同款的影响有哪些?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会计实操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与大家共同探讨实操难题,学习路上不孤单

会计实操
课程/班次快速咨询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会计实操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