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原标题: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文章来源: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1/1/18/art_75_238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