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财务人员我们都知道,会计账务中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股东”的账款是非常令人为难的,同时我们也非常清楚这样的账务存在税务稽查的风险,自然是越早清理越好。相信这也是令很多会计头疼的事。下面小编就账务处理中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股东”,如何才能平账?为大家提供几点思路:
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股东”,如何才能平账?(平账——使账账相符)
可以根据不同原因,“兵分两路”下手(其实无非就两种原因,私人用途+公家支出):
一、如果股东从公司提取现金应对平常的送礼支出或行贿支出或股东从公司提取现金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开支支出而导致的“其他应收款——股东”科目则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平账:
1.如果公司账上有未分配利润,则进行利润分配,代扣20%的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然后,用公司应支付给股东的税后利润抵减“其他应收款——股东”科目
2.通过减资的法定程序消化“其他应收款——股东”的涉税风险。
二、股东从公司借出资金用于公司的购买支出,还没有向供应商索取发票来公司报销而导致的“其他应收款——股东”科目的平账方法。
1.股东必须向已经发生购买支出的销售方或供应方索取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来财务报销;
2.由于追求价格低而不索取发票导致无税前扣除凭证的,则应向原来的供应商支付税而补开、换开发票财财务报销;
3.如果股东已经发生的支出很难取得的发票属于因开票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可凭有效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再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