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的情形就是公司有笔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发票一直拿不回来,这就会导致财务年底结账之前发票到不了。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带着以上疑问跟会计实操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财务年底结账之前发票到不了,跨期发票如何处理?
其实会计做账就是一个权责发生制,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既然业务已经发生,则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我们就应该计入当期,该费用费用如果属于2020年期间的,那就应该及时在结账前计入2020年,这个和发票是否到达,发票能否取得并无必要联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仅是原始凭证的一种而已。
但是理论上是这样,现实操作中,一方面会计核算当然讲求的是准确及时,真实合理,而发票作为一种原始凭证恰恰可以证明业务的真实。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税法上的以票控税已经深入人心。如果发票不到,那么报税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影响,主要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税法上想要把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必须有税前扣除凭证,而发票就是最重要的一种税前扣除凭证,凡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都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没有发票你就没法扣除。那么我们账务处理上该如何操作呢?
1、属于当期的费用,哪怕没有取得发票,应及时做账务处理,计入当期。
借:XX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所得税扣除的问题,由于费用计入2020年,但是没有发票,所得税肯定是不允许扣税的。同时税法上规定,2020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允许扣除。
如果该笔费用记在2020年, 2020年汇算清缴之前取得了发票,你直接把发票附在2020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我们总结一下,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该入账入账,发票能汇算清缴之前取得不做纳税调整,后面再取得发票,实践中基本采取在取得发票当期纳税调减的方式处理
如果费用未入当期,会计核算上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实际工作中更多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税务处理上,进行追补调整,实操中更多是直接在当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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