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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如何看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2018-12-24 16:21:21  

众所周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使用新版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计征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政策的实施,不仅使税率级距大幅度调整,而且由之前35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了5000元。那么,政策的改革就我们个人纳税者而言会产生哪些变化呢?

我们先来对比一下新旧税率表:

新税率表:

旧税率表:

从新旧税率表的对比中不难发现,针对前4个级数而言,在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级距)级距变化的同时,速算扣除数也在变化,排除第1级别,新税率表中的速算扣除数明显比就税率表要高。而针对后三个级别而言,级距未发生变化,只有速算扣除数发生了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新税率的变化主要影响的是中低档部分,对中低档收入人群而言是一个不错的政策。

那新版个税到底怎么计算呢?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税=收入总额-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五险一金专项扣除-依法扣除的其他可扣项目(例如: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险)-六项附加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税率

接下来,我们举两个例子看看到底能变化多少,能够少交多少税?

假设:我国公民张三某月工资12500元,五险一金合计700元,不考虑其他可扣除项目及六项附加扣除。我们先按照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旧税法下:应纳税所得额=(12500-3500-700)=8300元,适用旧税率表中第2级,应纳税额=8300*20%-555=1105元。按照新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2500-5000-700=6800元,应纳税额=6800*10%-210=470元。对比一下,政策的实施针对中低档收入人群而言真的免了不少税款。

个税改革对大家而言都是好事,2019年撸起袖子加油干,做一名光荣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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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公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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