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财经 中公财经

会计实操
 

个人所得税三种特殊扣缴义务人

2019-08-12 10:33:02  

本文来自——中国会计视野 梁晶晶

身为一个合格的纳税人,应该对税法多少有些了解。下面小编就个人所得税这个实务热点给大家整理了一篇:个人所得税三种特殊扣缴义务人的文章,给大家普及一下税法知识吧~

提到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但这其实只是普遍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扣缴义务人不是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个人转让限售股

财税〔2009〕167号: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对于股票交易来说,如果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所规定的,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税收征收管理就会陷入无所适从的状态,买卖双方并不见面,也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全靠交易系统进行撮合,买家做扣缴义务人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限售股转让来说,指定交易第三方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是最为恰当的。

二、个人拍卖所得

国税发〔2007〕38号: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财产拍卖,交易双方并不是直接交易,而是通过拍卖单位间接交易,所以指定拍卖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是征管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

三、军队干部工资薪金

财税字【1996】14号:鉴于军队的特殊情况,其税款由部队按法规向个人扣收,尔后逐级上交总后勤部,并于1月7日和7月7日之前,每年两次统一向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征收局缴纳。同时提供各省的纳税人数和税额,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一次返还各地。

军队确实特殊,虽然是支付单位扣收,但不是支付单位直接交当地税务机关,而是逐级上交到总后勤部,统一缴纳给总局直属局。可以看到,军队干部的个人所得税,无论从扣缴义务人,纳税地点、还是纳税期限,申报期限等各方面来看,都和一般企业扣缴税款的规定不一样。

上述这三种情况,严格来说和个人所得税法相抵触的,但又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的管理措施。从法律层面来说,希望个人所得税法今后能把第九条进行一下修订,增加“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让特殊规定和法律规定协调一致。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规定这三种特殊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确实是便于征管的最优选择。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个人所得税三种特殊扣缴义务人的相关内容分享了。想要获取更多实务热点内容,可关注中公财经证书培训网“会计实操培训”,小编将为大家持续更新。

原文链接: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908/192981.s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相关信息来自于中国会计视野,版权归原作者梁晶晶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梁晶晶)

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梁晶晶

上一篇 过节收到网络红包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下一篇 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会计实操交流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与大家共同探讨实操难题,学习路上不孤单

会计实操
课程/班次快速咨询通道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微信扫码
会计实操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备考资料包并通知考试时间
 

推荐活动

查看更多
换一批
电话 咨询 课程 APP
 
 

选择分校

全国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上海 浙江 河南 四川 山西 河北 湖北 安徽 湖南 福建 陕西 辽宁 重庆 云南 江西 广西 天津 吉林 内蒙古 黑龙江 海南 贵州 青海 甘肃 新疆 宁夏 西藏
 

选择项目

国内财经证书domestic

初级会计职称 税务师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

国际财经证书international

CMA

金融相关证书finance

证券从业 基金从业 期货从业 银行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