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11月26日9:00至11月27日17:00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并认真阅读通知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河北健康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7天内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等相关健康证明(具体详见附件1),按照考点的防疫要求,上述资料携带不全者不允许进入考场。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于面试当日工作流程结束后现场查询,或在面试全部结束后,通过致电所报考县级行社进行查询。
面试期间将实行全天的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面试时间、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六)体检
根据用工计划、面试成绩和岗位实际需要,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分岗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在用工县级行社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使用
公示后,使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备案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使用人员派遣到各县级行社安排上岗。
(九)培训上岗
劳务派遣工要严格遵守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对违反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使用,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五、其他事项
报考考生应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由县级行社退回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我单位尊重和维护报考者的隐私权,对报考者的信息严格保密,未被使用人员的报名资料不再退还。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1),并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
此公告的解释权归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审计中心所有。
附件: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审计中心
2020年10月24日
原标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审计中心关于选用2020年劳务派遣工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4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