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12月8日-12月9日)
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时间:12月8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
1.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页本人及父母、配偶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有二维码的格式)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国外学历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教育学历认证相关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本人及父母、配偶的信用报告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
应聘者携带上述的相关原件在缴费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
请于12月11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结果。
(六)面试(12月12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请于12月11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12月12日,面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
面试打分:体操打分法。
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选用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期间将实行全时段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七)体检
根据选用计划、岗位实际需要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八)补录
对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录取岗位空缺,将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秦皇岛审计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经党委会议研究并报省联社批准后,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劳务派遣工的使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审计中心组织各县级行社根据省联社相关文件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本次派遣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派遣期满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者转录为合同制员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使用的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派遣合同。
(十一)培训上岗
被选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逾期未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劳务派遣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使用,及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六、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11月21日(考前2周)前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笔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培训、签订合同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考者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
本次招聘公告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2020年县级行社业务岗位选用劳务派遣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4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