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答案及解析】
(1)会计处理不正确。甲企业对外捐赠产品,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而影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调账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6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9600
借:库存商品 2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80
——应交教育费附加 288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92
(2)会计处理不正确。办公楼租金收入应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调账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5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他业务收入)50909.09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090.9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金及附加) 509.1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54.55
——应交教育费附加 152.7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101.82
(3)会计处理正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小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答案及解析】
(1)①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销售厂房应缴纳增值税=(1541.3-1380)×5%=8.07(万元)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A设备应缴纳增值税=83.2÷(1+3%)×2%=1.62(万元)
销售B设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4÷(1+16%)×16%=24(万元)
③出租小汽车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出租小汽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16%=0.96(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4+0.96)-23.8+1.62+8.07=10.85(万元)。
(2)①销售厂房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780
累计折旧 600
贷:固定资产——厂房1380
借:银行存款 1549.37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41.3
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8.07
借:固定资产清理 761.3
贷:资产处置损益 761.3
②销售A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A设备100
借:银行存款83.2
贷:固定资产清理 81.58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62
借:固定资产清理1.58
贷:资产处置损益1.58
③销售B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70
累计折旧 30
贷:固定资产——B设备200
借:银行存款 174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
借:资产处置损益 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
④出租小汽车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6.96
贷:其他业务收入 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