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问题1:【答案】
该酒店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因为餐饮、酒店属于生活服务,由于该酒店未提供其他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达到100%,超过50%,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问题2:【答案】
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问题3:【答案】
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0000×13%=52000(元)
进项税额转出=80000×13%+20000×16%=13600(元)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转出=80000×13%=1040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2000-10400)×10%
=4160(元)
应纳税额=2800000×6%-(52000-13600)-20000- 4160=105440(元)
问题4:【答案】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9600(168000-584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9600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9600
贷:银行存款 105440
其他收益 4160